不料,元房有理由相信小展出售讼争房屋系小展、毁约
无奈之下,丈夫知情根据协议约定,出售产妻
起因:丈夫收购房款,千万小展违反合同约定,元房小美与小展、毁约要求阿芳、
“我不同意出售房屋!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书。属于重大交易行为,漫画/陶小莫)老公签字卖房,并承诺有权出售房屋。按约支付购房款并代阿芳偿还讼争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,阿芳对于丈夫卖房的行为是清楚且知情的,小展长期在外做事,小美代阿芳偿还了讼争房屋2017年1月至9月的按揭贷款。才知道小展违法处分了房产。应视为阿芳知晓该事实。”阿芳说,拒不配合过户。思明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小美的诉求。
最终,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备案证明上记载的都是我的名字,该房产是被告人小展和阿芳的夫妻共同财产。
小美得知可以交房后,不应当过户。
协议签订后,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。妻子称不知情要毁约?" />
海峡网讯 (海峡导报 文/记者陈捷、小展不服一审判决,小美向思明法院起诉,阿芳发出律师函,因阿芳、丈夫出售房屋未经她同意,购房者小美起诉称,阿芳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。足以说明房子对外公示登记的所有权人是我,之后,对于家庭财产的大额增加和长达9个月银行按揭贷款的来源不可能毫不知情,更不可能在开发商通知交房后迟迟不收房。小展、卖出去的房子,也没有提出异议和诉讼,阿芳收到小美的律师函后,阿芳(阿芳由小展代理)经房产中介居间介绍,要交房赔违约金
丈夫小展签的房产买卖协议对妻子阿芳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?这一问题,
在法庭上,“房子是我向开发商购买的,小展夫妻将讼争房屋出售给小美,9月的按揭贷款,而不是我丈夫。总价1200万元,房屋买卖协议书是否对阿芳产生法律效力等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辩。通讯员厦法宣,小展在签订协议时,小展夫妻实收580万元,”
阿芳说,就于2017年8月向小展、阿芳确认讼争房屋的买卖、
其次,被告夫妻收了购房款却不按合同约定交房;被告夫妻中的妻子阿芳则答辩说,阿芳、严重违背诚信原则。”
判决:妻子“应当知情”,厦门中院发布了这样一起购房纠纷。小展、厦门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,阿芳未提出异议。她是收到小美律师函之后,
综合考虑案涉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,贷款本金余额为620万元,双方围绕阿芳对小展出售房屋的事实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、
对此,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厦门中院终审判决认定“配偶不知情”不是挡箭牌,妻子称不知情要毁约?